山經第二
Pabbatūpama 2 (SN 13.10)
起源於舍衛城。……(中略)
「比丘們!猶如喜瑪拉雅山山王如果除了七顆芥子大小的小石粒之外,走到遍盡、耗盡,比丘們!你們怎麼想:七顆芥子大小的小石粒與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哪個較多?」
「大德!這較多,即: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而殘留的七顆芥子大小小石粒微。殘留的七顆芥子大小小石粒比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實在不及百分之一,也不及千分之一、不及十萬分之一。」
「同樣的,比丘們!對見具足之人、已現觀的聖弟子,這較多,即:已被滅盡、已被消除的苦,而殘留的微;亦即最多七次的狀態比較先前已被滅盡、已被消除的苦蘊後,實在不及百分之一,也不及千分之一、不及十萬分之一。比丘們!法的現觀有這麼大利益,法眼的獲得有這麼大利益。」
「比丘們!猶如喜瑪拉雅山山王如果除了七顆芥子大小的小石粒之外,走到遍盡、耗盡,比丘們!你們怎麼想:七顆芥子大小的小石粒與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哪個較多?」
「大德!這較多,即: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而殘留的七顆芥子大小小石粒微。殘留的七顆芥子大小小石粒比已遍盡、已耗盡的喜瑪拉雅山山王,實在不及百分之一,也不及千分之一、不及十萬分之一。」
「同樣的,比丘們!對見具足之人、已現觀的聖弟子,這較多,即:已被滅盡、已被消除的苦,而殘留的微;亦即最多七次的狀態比較先前已被滅盡、已被消除的苦蘊後,實在不及百分之一,也不及千分之一、不及十萬分之一。比丘們!法的現觀有這麼大利益,法眼的獲得有這麼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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