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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卵本生經

Aṇḍabhūta­jātaka (Ja 62)

(菩薩═國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煩惱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問彼比丘:
「汝之煩惱為真實耶?」比丘答曰:「是為真實。」佛言:「比丘!女人實難與監視者
也,昔之賢人自女從胎出生以來,即始終監視,但仍不能完全監視。」於是佛為說過
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出生於王妃之胎。成人之時,
精通一切之學藝,國王去世時,即王位,以正義治國。彼常與司祭作骰子遊戲,彼

290 於投骰子時,口唱賭歌,投黃金骰子於銀盤之上,習以為常。歌曰:
河彎曲流行 森林由樹成
女如得機會 必定為惡行。
第七章 婦女品 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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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七 三六
口唱如是之歌,投下骰子,則國王必勝,而司祭必輸。因此,司祭漸次失去家
與財產。
於是彼自思惟:「若然如此狀況下,此家中之財產將全部失去矣!予將尋求與他
男未曾會面之女,禁閉於自己之家中。」更又改思:「未曾與他男會面之女,不可能
與監視。」於是決心:「女之女子誕生,立即帶來,與以監視,及其生長,均禁閉於
予家,使之堅守貞操,以嚴重監視。如是則每投骰子必勝,由王室將錢席捲而贏回。」
彼之原來豫測十分巧妙,於是見一貧困之妊婦,彼豫測:「此婦必產女子。」呼彼女
近前,與以金錢,使住於自己家中。待妊婦生產後,又與以金錢使歸。所生之女子
不使一切之他男得見,立即僅交付與女人之手養育,待其長大之時,接回使住於自
己家中。
司祭於此女生長之前,與國王未有一次作投骰子之戲。至將此女接來自己家中
使住後,彼對國王云:「大王!予與大王為骰子之戲。」國王云:「甚善!」於是與前
同樣開始投擲骰子。國王照例唱賭歌投擲,但司祭立即續為附加曰:「我家之少女,
不在此例中。」自此以來,則司祭連勝而國王續負。菩薩自思︰「此必司祭之家,有
一貞淑之女環繞之故。」於是遣人窺探,果如彼之豫想。彼思:「如是,予將使此女
破戒(貞操)己於是呼一無賴漢近前問曰:「汝能破司祭家中少女之戒耶?」男:「國
王!予能。」國王與彼金,告曰:「如是須立即完成。」遣其男離去。
彼男由國王受得金錢,購買香、薰香、抹香、樟腦等物,於距司祭之家不遠處,
開捨一賣香料之店。司祭之家為七層建築,有七處樓門。於各樓門均置有女之門衛。

291 除彼婆羅門(司祭)外,他之男人一切被禁入於其家,即如捨棄塵埃之籠籃,亦須
經過檢查,而後使入。是故,除司祭之外,其他男人無一人能得與少女會面。
少女有一侍女,此侍女常為少女購買香華,得錢外出。彼時,經常由無賴漢之
店前通過,彼男一舉即知彼女為少女之侍女。於是某日,彼見侍女前來,彼男立即由
店中跳出,跪於侍女之足前,兩手緊握其足,啜泣而問曰:「吾母!長久期間,汝往
何處耶?」又彼男請託之同伴人在傍加言曰:「一切之模樣、口氣、服裝,完全為母
子無訛!」此同伴人如此言說,使彼侍女忘懷一切,思惟:「此為吾子無疑!」彼女亦
自哭泣。彼等兩人互相擁抱而泣。
爾時,彼男向侍女問曰:「吾母!汝現住何處?」侍女:「吾子!予奉仕司祭之幼
第七章 婦女品 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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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七 三八
女──受彼緊那羅(歌神)之惠住於其處,彼女實為世間稀有之美人!」男:「吾母!
今往何處?」侍女:「為彼少女購買香、華。」男:「吾母何須向他店購買,今後可由
予處任意取去!」於是不受金錢,與以擔步羅(菜果)、塔蔻羅伽香及種種之華。侍
女歸來,少女見如是諸多之香、華,而曰:「我之婆羅門(司祭)何故今日如此心情
愉悅耶?」侍女:「貴女何出此言?」少女:「何故得此諸多之香華?」侍女:「此非由
主人領得多金所購,實為由我子之處持來!」彼女向少女說明。由是以來,侍女由婆
羅門處領得之金,自己存置,而只由其子之處取得香華。
其後經二三日,彼男假臥於病床之上,侍女往店頭時,不見其子之姿。問曰:
「我子往何處耶?」同伴答:「汝子臥病在床!」侍女聞後,即赴彼男寢室,坐於其處,
撫彼之背問曰:「吾子!汝究為何病?」彼男默然不語。侍女:「吾子!何故不語?」

292 男:「吾母!予至死亦不能對汝言之。」侍女:「吾子!不對我言,將向誰言?」男:
「如是予言,予病無他,因聞彼女之美而起愛戀之念。若得彼女,予命有助,若不能
得,則即將待死!」侍女:「吾子!此事由我任之,汝勿憂心!」侍女對彼激勵,取多
量之香澤攜歸。即往少女之前告曰︰「貴女!予子由予聞汝之美麗,戀慕成病待死,
將如之何?」少女答日:州若汝能牽引撮合,可隨其願!」
侍女聞少女之言以來,即掃除司祭家中各各方隅,集合大量之塵埃,裝入大花
籠中,開始運出。若被檢查籠內,則將塵埃投諸於門衛之女。門衛之女,為此而困
擾逃避。如是遇有向彼女稍事盤查,即將塵埃投諸其前。自此以來,侍女攜籠出入,
門衛之女,皆不檢查。侍女見時機成熟,將彼男入華籠中,運來少女之前。於是彼
男遂破少女之戒。一兩日逗留於其宅邸,司祭外出,兩即同行樂,司祭歸宅,男即
隱匿。
其後經一兩日,少女向彼男云:「今汝須離此處。」男:「予將與婆羅門一擊之後
離去。」少女:「如此可與其一擊。」於是將彼男隱匿。婆羅門歸宅之時,少女向彼云︰
「予今為汝吹笛舞踴。」司祭:「甚善,吾女!汝可舞踊。」彼自吹笛。少女︰ 「貴君觀
我,我感羞恥,請蔽貴君之美顏後,予為君歌誦!」司祭:「若汝含羞,可如是為之。」
於是少女執厚布為司祭隱目蔽顏。彼婆羅門於蔽顏後吹笛。少女舞誦不久,謂司祭
曰:「予將擊汝之頭。」喜愛少女之婆羅門並不知何理由,即承諾曰:「汝可擊之。」

293 於是少女指示彼男前來,立於婆羅門之後,向其頭上一擊,婆羅門之眼目如同冒出,
第七章 婦女品 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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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七 四○
頭起大瘤,痛不可當。呼叫曰:「伸出汝手與我!」少女伸手,置於彼之手上。婆羅
門曰:「汝手甚柔,然擊人甚利!」
彼男一擊之後,將身隱匿。少女於彼男隱匿之後,由婆羅門面部解布,持油來
塗其頭傷。其後於婆羅門外出時,侍女將彼男入籠運出。彼男即赴國王之前,悉語
事之經過無遺。於是國王向出仕前來之婆羅門云:「且作骰子遊戲。」司祭應允:「大
王!謹承遵命。」國王使人持出投骰子之臺,以前同樣唱出賭歌,投下骰子。婆羅門
不知少女破戒,又附加如前之句,「我家之少女,不在此例中。」雖如是唱賭之歌,
結果司祭繼續失敗。
國王已知此事之原委,向司祭云:「婆羅門!何有例外?汝之少女已破戒。汝自
其有生以來,始終即與監視,置監視者於七處,汝思:『如是可以十分監視矣。』
然女人者,縱然入於懷中,持之而行,而能僅忠實於一人之男者,世間甚為少有。
汝之少女謂:『予為汝舞踴。』使汝吹笛,以布蔽汝之顏,命其自己之情夫,擊汝
之頭,使情夫暗自逃走,今汝尚稱汝之少女為例外耶?」於是為唱次之一偈:
婆羅門!汝於女面前 蔽覆顏且吹笛
養妻如生卵者 若賢者誰信妻

294 菩薩為婆羅門如是說法。婆羅門聞菩薩說法後,歸家向少女詰問:們汝已犯如是
之罪惡!」少女云:「貴君!何人為如是之話?予決無此事。擊貴君者為我一人,並
無他人。若君不信,予為誓言:『除君之外,未觸一切他人之手!』予願跳入火中
行試罪法,使君相信。」
婆羅門云:「如是甚善!」於是積起多薪焚火,呼少女近前:「若汝有自信,可入
此火。」
於此之先,少女向侍女告之使其領會:「速前往汝子之場所,當予欲跳入火中
時,彼來執予之手。」侍女即往其子之所,如言告知。於是彼男先至,立於群眾之間,

295 少女思欲欺騙婆羅門,立於多人之間言曰:「予除貴君之外,從未觸及他人之手,由
誓言之誠實,此火不能燒予!」女作將欲入火之勢。彼男於瞬間跳出曰:「汝等試觀
司祭婆羅門之所為,彼竟將如是之美婦人入於火中!」於是執彼少女之手不放。少女
推開其手向司祭曰:「貴君!予之誓言已被破,予不能入火矣。」司祭問:「何以故?」
少女:「貴君!予曾立誓,除貴君之外,不觸他人之手,然今予已為此男執手矣。」
第七章 婦女品 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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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七 四二
婆羅門知為此女所斯騙,於是責打後將其驅逐。實則女人者多有充滿如是之罪惡者,
無論為如何之重罪大惡,為欺瞞自己之夫,而謂:「予決作此等之事。」為一白晝公
然立誓言之不貞者。因此,亦可說為如下之偈:
女富奸智如盜賊 真理於彼極難得
水行如魚之通路 女人性情難探知
虛偽於彼如真理 真理於彼如虛偽
猶如草多牧場牛 如求好草更好草
彼等求夫無止境 女性殘忍如賊蛇
更如易崩之砂粒 人言之事無不知
結分 佛言:「女為如是難監視者。」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說四諦竟,彼
煩惱之比丘,得預流果。佛連絡本生之今昔而為結語:「爾時之波羅奈國王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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