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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食本生經

Puṭabhat­ta­jātaka (Ja 223)

(菩薩═大臣)

203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家主所作之談話。住於舍衛城之一家
主與住於地方之一家主,二人因有詞訟之事,彼伴其妻往欠債者之處,但欠債者云:
「予無力償還。」彼一無所得,彼怒不食而出,途中空腹飢餓,路中行人云:「與汝夫
妻請共食用。」與彼一食物之囊。彼受囊後,思不與妻食:「此處賊所居處,汝宜先
行。」彼遣其妻,食盡囊中食物,然後以空囊相示:「得一未入食物之空囊。」其妻知
夫一人自食,心感不釋。二人於祇園後方通過精舍,欲求飲水,入祇園精舍之中。
佛見二人前來,如獵夫警守於路,坐於香室之蔭。二人見佛,近前禮拜而坐,佛以
和顏相迎,佛問曰:「優婆夷!汝夫思汝利益及愛念汝否?」「世尊!予對彼頗有愛
情,彼則對我無有愛情。他日之事不言,今日即今日之事,彼於途中,得一飯囊,
彼自食之,而不與我。」「優婆夷!汝何時皆思彼之利益,愛念於彼,然後無有愛情。
然汝託賢人之蔭,知汝之德,讓汝一切之權威。」佛應彼女之請求,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大臣之家,成年後,為王俗事聖
事之顧問。時王疑自己之子:「此兒對予謀行叛逆。」處以放逐之罪。王子由己妻相
伴退出都城,定居於迦尸之某村,其後聞父王已死,彼云:「我將得屬於我家之王位。」

204 於是還來波羅奈國。途中有謂:「請汝夫婦共用。」贈與裝入食物之飯囊,而王子自
食,不與其妻。其妻甚不愉快:「此人實太不近人情。」彼於波羅奈繼承王位,彼女
據於第一之妃位,王云:「即此彼已足矣。」對妃別無款待尊敬之意,至彼女如何生
活,亦不聞問。菩薩自思:「我等之王妃,甚能助王,亦有愛情,然王對妃之事,絲
毫不思,我須使其款待尊敬。」菩薩來王妃之所,示親密敬意,退於一面而立。妃云:
「汝有何事?」菩薩曰:「王妃!予有申言,特來晉見。予父年邁,衣食不足,乞能賜
與衣服碎片,食物少許。」「予自身未得任何之物,又何能與汝,予有所得時,當然
贈與。只今國王無一物與予,不云餘外之施。彼欲得王位來時,途中得食物之囊,
彼自食之,尚不與我。」菩薩曰:「王妃!汝於大王之側,能言此事否?」「當然能言。」
「如此,今日予立於王側,我問此語,請妃如此回答,今日予將使王知汝之德。」如
是語畢,菩薩先行,立於王側,妃亦行近王所而立。菩薩向妃曰:「王妃!不近人情,
第八章 袈裟品 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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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八 二○六

對予為予父請求衣服碎片及食物少許,皆不賜與。」「予自身由王處未得一物,又何
能與汝?,」「然則妃已獲得第一妃之位。」「我既不受尊敬,第一妃之位,又成何用。

205 大王對我及汝等早已不作任何賜與,大王於途中得食物之囊,彼自食之,未嘗與我
其中少許。」菩薩曰:「大王!果如是乎?」國王當即承認。菩薩知王承認此事,乃曰:
「王既已生厭,何故仍住於此處?世間與可厭者同居,實為痛苦。所謂人者與自己
相親者親,與不相親者不親,妃應去至他所,世間之棲所甚大有之。」菩薩為唱以下
之偈:
一 敬他人者敬之 親他人者親之
為報事者行事 思不利者勿利
與人不相睦者 亦勿與之相睦
二 棄棄己者 不起欲愛
散亂心人 不與相睦
有鳥之樹 知無果實
世界廣大 應向他求
波羅奈王聞此,讓與王妃所有權威,自此以後,相和相樂度日。

206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夫婦二人共得預流果
──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夫婦是今之夫婦,賢明大臣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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