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iputta | Suttapitaka | 拘樓國法本生經 Sariputta

拘樓國法本生經

Garu­dhamma­jātaka (Ja 276)

[菩薩=王]
366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殺鵝鳥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有二人
住舍衛城為朋友,出家作比丘,受具足戒後,所作所為,皆取一致。某日彼等往阿
致羅筏底河水浴,於岸砂之上當陽而立,親切交談,恰於此時兩隻鵝鳥,於空中飛
翔。一青年比丘手捉砂礫云:「予當擊中子鵝之眼。」對方比丘云:「汝能擊中否?」
對方又云:「汝請少待,予當擊中此側之目及對側之目使汝見之。」「如此,則予不能。」
「如是汝可善觀。」彼捉三角之砂礫,由鵝鳥之背後投擲,鵝鳥聞砂礫之音,返目回
顧,間不容髮為比丘所捉之圓砂礫投中鵝鳥之側目,今由一眼飛出。鵝鳥揚聲大叫,
第三章 森林品 九七
--------------------------------------------------------------------------
小部經典九 九八
迴旋滾落在比丘等之足前。各處站立之比丘等見而前來曰:「法友!君於佛教出家,
而為殺生實不相應。」於是引彼等往見如來。佛問曰:「汝實為犯殺生戒耶?」「是為
真實,世尊!」佛云:「比丘!汝於此導悟之教出家而為如此之事耶?昔日諸賢者於
佛未出世時,於家中營不清淨生活,於僅小許之事,即感後悔,然汝於如斯之教出
家,尚不感後悔。比丘誠須自制身口意。」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拘樓國因陀波薩多都壇那奢耶王治國時,菩薩再生於王之第一后妃
之胎。不久彼與父母分別,於得叉尸羅習學諸技藝而歸,由父王使據副王之位。爾

367 後父王死去,彼即王位,不破十之王法,實踐拘樓國法。拘樓之國法為五戒,菩薩
守清淨之五戒,而因菩薩如是,彼母、后妃、諸弟、副王、司祭官、婆羅門、王領
之管理官、廷臣、馭者、長者、主稅官、大臣、門衛、娼婦、婢女等亦皆如是。
王母后妃與副王 司祭管理官馭者
長者主稅及門衛 此等皆守五戒法
如斯此等一切諸人,皆持清淨之身,守五戒之法。王於都城四門,中央及王宮
入口造六布施堂,每日投出六十萬金錢,向全閻浮提使工作之手皆停之大布施。而
彼所布施之意願,使彼之布施喜捨得以遍覆全閻浮提。
爾時,迦陵訛國捺多布囉都迦陵訛王治國。彼國天不降雨,因此全國互皆飢饉,
食物缺乏,人多憂思患病,於是生起旱魃之恐怖、飢饉之恐怖,與疫病恐怖之三種
恐怖。人不得物,腕抱子女,各處彷徨。國中人人,聚集一團來至捺多布囉,於王
宮入口哀號不絕。王近窗而立,聞聲問曰:「何故人民騷動?」「大王!全國生起三種

368 恐怖。天不降雨,收穫全無,生起飢饉,人不得食物,罹病不得藥物,腕抱子女彷
徨。請天降雨,大王!」「昔日諸王不降雨時,如何作為?」「大王!昔日諸王,不降
雨時,行布施執行布薩,善守戒,七日之間入寢室臥於木床,如是方可降雨。」王云:
「甚善。」依言實行,然仍不降雨。王問大臣:「予應為者皆為,但雨不降,究應如何
方可?」「大王!因陀波薩多市拘樓王壇那奢耶所乘用之黑牡牛吉祥象,我等如伴其
前來,當可降雨。」「然王有強大軍隊,勝利無望,如何伴象前來?」「大王!彼王不
喜戰事。彼王欲布施,喜布施者,有求願者,甚至可斬其御飾之頭,刳出其清淨之
眼,提供全國以行布施;即使求象,亦不至反對。王如求願,必定可得。」「然派遣
何人求願為適當。」「大王!請派婆羅門前往。」
第三章 森林品 九九
--------------------------------------------------------------------------
小部經典九 一○○
王由婆羅門村接來八人婆羅門,予以崇敬尊重,派遣請象。彼等持金錢變身為
旅行者之姿,不敢稍事於途中任何處一宿,急速旅行,數日之中,於都中有人口之

369 布施堂攝食,彼等滿身體之欲後訊問:「王何時來布施堂?」諸人云:「半月之中於三
日間,即十四日、十五日及第八日前來。明日為滿月,因此明日將來。」婆羅門等翌
日晨起早晨前往東門之處而立。菩薩亦於晨起沐浴塗油具一切裝飾,乘坐美飾之象
背,多數之從者相隨,來至東門之布施堂中。而後彼由象降下,彼親手與七八人以
食物,王云:「汝等應如是布施。」然後乘象前往南門。婆羅門等於東門,軍隊守護
王,未得機會,於是往南門窺伺近王。王由其門不遠處到達一稍高之場所時,彼等
揚手申示問候,王以金剛之突棒,使象變更方向,向彼等之處而來。王問曰:「汝等
婆羅門有何所欲?」諸婆羅門稱揚菩薩之德,唱第一之偈:
一 爾具淨信與戒德 人民之統主 2!我等知之而來此
安闍那色爾之象 黃金交易迦陵訛

370 婆羅門如斯云後,菩薩慰之曰:「諸婆羅門!若汝等以金錢交易此象,則汝等之
金錢皆盡。汝等勿憂,予將此著美飾之象贈與汝等。」更唱二偈﹕
二 數多有食無食人 凡來我方此處者
我對彼等皆不拒 我前阿闍梨所言
三 如是婆羅門 此象贈爾等
相應王所持 此象名聲高
莊嚴且美麗 飾以黃金網
此象附馭者 爾等可牽去

371 乘於象背之摩訶薩作斯語後,次由象背降下:「若不再附飾,予將附飾後贈予。」
王三度右繞視察,見無不著飾之處,彼牽象鼻渡與婆羅門之手,由黃金之甕灌以花
與香之香味之水,然後交與。婆羅門等著以附屬品受象,坐於象背向捺多布囉歸來,
獻象與王,然象雖來,仍不降雨。王更問曰:「此何緣故?」「拘樓國王壇那奢耶守拘
樓之國法,因此於彼國每半月或十日降雨一次,此為彼王之德如此。此獸象應有其
德,然究其德位如何不得而知?」大臣等如此申言,王云:「如此,將附飾之象及附
屬之物品一同伴隨送返彼王,而將彼王所守之拘樓法刻於黃金板上持歸。」於是派遣
婆羅門及廷臣前往。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一
--------------------------------------------------------------------------
小部經典九 一○二

372 彼等前往,返還王象:「大王!此象雖去,但國中仍不降雨,然聞貴國守拘樓法,
我等之王,亦願遵守,派遣我等刻於黃金板上持歸。請授我等拘樓之法。」「諸位!
予守拘樓之法,對之持疑。拘樓之法,使予之心,不能滿足,故予不能授與汝等。」
然何故此戒使王不能滿足?當時每三年迦刺底迦月諸王主持迦刺底迦祭。諸王
樂此祭日,身飾一切莊嚴之具,如神之姿,於奇達拉迦夜叉祠前向四方放射美色飾
花之箭。國王亦樂此祭,立於某池岸邊奇達拉迦祠前,向四方放美色之箭;向外之
方角飛出三箭均已尋見,然放入水中之箭,則未見尋到,王思:「予所放之箭或射中
魚之身體。」為殺生而破戒,有關此事而持疑,以故持戒使彼不能滿足。
王如此言曰:「諸位!予對拘樓法持疑,然予之母后,善守此法,於母后之處,
將可善授。」「然大王並無殺生之意,無殺意不謂之殺生。請授予等王自身所守之拘

373 樓法。」「如是可與刻付。」即向黃金之板刻入:「不可殺生物,不可取不與之物,不
可行於欲之邪行,不可語妄語,不可飲強酒。」如此刻入,然王云:「如斯云者,使
予不能滿足,可於母后之處授與。」
使者等問候終了後,來至其母后處申請曰﹕「太后陛下!汝為善守拘樓法者,請
授與我等。」「諸位!予為守拘樓法者,現在予對之起疑,此拘樓法使予心不能滿足,
以故不能授與汝等。」
彼女有二王子,兄即為王(菩薩), 弟為副王。然有某王贈菩薩十萬金值之旃檀
香及十萬金值之黃金飾環,彼云欲供養母后,於是全部贈與母后。母后自思:「予不
塗旃檀香,亦不著飾環,可贈與兒媳。」然而:「長媳為我王之夫人,居第一后妃之
地位,與彼以黃金之飾環,次媳生活較差,與彼以旃檀香。」贈與後自思:「予守拘
樓法,兒媳生活之優劣,不成問題。然予重視長媳,為適當耶?予如是為之,豈非
破戒?」持有此疑,故云如是。

374 於是使者等云:「自持之物,可隨己所好與之,陛下持此疑,但此外未犯有其他
之惡,依戒而論,只此即不為破戒,請授予等拘樓法。」於是由彼女授戒,刻入黃金
之板。彼女云﹕「諸位!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予之兒媳善守戒法,可往彼處,
請其授與。」
於是彼等往王之第一后妃之處,如前狀所云,請拘樓法,彼女所云亦同:「現今
之戒使予不能滿足,以故不能傳授汝等。」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三
--------------------------------------------------------------------------
小部經典九 一○四
某日,彼女於大窗之處,王右繞都城,見由其後坐於象背之副王行狀,對彼生
起戀情之后妃自思:「若予得與彼相親,則王死彼即為王,如是使予得為夫人。」然
彼女起疑云:「予守拘樓法,為有夫之身,然以煩惱之心,見他之男,予已破戒。」
故如是云。
於是使者云:「后妃陛下!只由心中所起者非是罪過。陛下持如是之疑,但未犯
有何種罪過,如是之事,非為破戒,請授我等拘樓之法。」於是由彼女授與,刻於黃
金之板。后妃云:「諸位!如是云者,對此使予不能滿足,然副王善守戒法,可往彼
處,請彼授與。」
於是彼等往副王之處,如前狀所云,請拘樓法。彼於黃昏,前往奉侍於王,到
著王庭後,若欲於王處食事泊宿時,則將扯手網繩與馭象突棒投入轅間,依此暗記,

375 從者等歸去,次晨早來待彼出宮﹔馭者亦守車,於翌日晨早牽車至王宮入口處等後。
若爾時,彼欲思歸去,則將扯手與突棒置於車中,往王處奉侍,從者依其暗記,於
王宮入口等待此次之出宮。某日彼以此狀入於王宮之中,彼於入而未入之中降雨,
王云降雨,不肯令彼歸去,於是彼於王宮食事畢就寢。諸人思忖﹕「今將出宮」,通
霄淋雨等待。副王翌日出宮,見諸人裸露淋雨等待:「自己守拘樓法,而使諸人受苦,
已為破戒。」於是生疑,為此彼向使者等云:「假令謂予守拘棲法,而今已起疑,故
予不能授與。」因而談此事情。
於是使者等曰:「副王!君無使從者等受苦之意志。無心之事,不為犯過,如此
持疑,如何能為君之罪過。」於是於彼之處授戒,刻於黃金之板。副王云:「如斯云
者,使予不能滿足,然司祭官善守戒法,可往彼處請彼授與。」
於是彼等受教前往司祭官處請求。某日司祭官亦往奉仕於王,途中見有某王贈
與國王如朝日色狀之車。彼問:「此誰之車耶?」「此為送往王處者。」彼聞而自思:

376 「余年已老,若王將此車賜予,予巡迴乘坐,其樂何如?」彼至王處問候而立時,諸
人向王獻見此車。王見之云:「此車誠然華麗,可與阿闍梨。」然司祭官不望此車,
王數度言說,彼亦不稍希望。何以故?因彼曾作此想:「自己身守拘樓之法,對他人
之物,持有貪心,自行破戒。」彼談及此事云:「諸位!就拘樓法,予對之有疑。其
法予不能滿足,故予不能授法。」
於是使者等曰:「閣下!只起貪心,不為破戒,閣下雖對此事持疑,但並未犯任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五
--------------------------------------------------------------------------

小部經典九 一○六
何罪過。」於是由彼處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
王領管理大臣善守此法,可於其人之處授與。」
彼等受教往大臣之處請求。某日,大臣測量地方之耕地,彼結網於棒,一端使
耕地之地主持之,今另一端由自己持之而測量。由網之一端起測量,而結網之棒,
達到某一蟹穴之中央,彼思「若將棒直入穴中,則蟹必死,若由穴之對側而測,則
侵王田,若由此側則佔農田。究應如何為宜?」但彼又思:「穴中誠然有蟹,若彼現
在,必將現姿,於此中且下此棒。」當棒入內,聞蟹有啾鳴 3 之聲,於是彼作是思:

377 「棒已下入蟹之背中,蟹必死無疑矣。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
云:「以是理由,對拘樓法有疑,故予不能授戒。」
於是使者等云:「閣下對蟹並無殺意,無心之事,不為犯過。閣下雖持疑如是,
但並未犯何罪過。」於是於彼之處亦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
不能滿足。然馭者善守此法,可於彼之處請授。
彼等於是更往馭者處請求。某日馭者伴馬乘車往御苑,王於晝間,樂遊彼處,
黃昏乘車出苑。彼於未達街市之前,恰於日沒之時,雲雷四起,馭者恐王被雨,向
馬加以突棒,馬以非常速度而馳奔。而自爾以來,來往御苑,經過彼處場所,馬必
疾馳而奔。何以故?馬等如此思想:「此一場所為一危險之處,故我等之馭者,加以
突棒。」馭者亦思:「王之被雨與否,於我無咎,然對此馴良之馬而於非場所之處加
以突棒,為此現今馬等時時疾馳而疲勞。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
事云,「以斯理由,對拘樓法有疑,故不能授與君等。」
於是使者等云:「君並未具有使馬疲勞之意志,無心之事,不為犯戒。君對如是

378 之事起疑,然君無何罪過。」於是於彼之處授戒,刻入黃金之板上。彼云:「如斯云
者,使予不能滿足。然長者善守此法,可於彼處授與。」
於是彼等往長者之處請求。某日,彼往自己耕作之地出發,巡迴見稻由莖出穗,
歸途思欲結稻一束,於是取一握稻穗結著於棒端。然彼自思:「此田有自己向王獻上
之份,然自己尚未獻王而取此田之一握稻穗,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
及此事,彼云:「依此理由,對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
於是使者等云:「君無盜心,因無此心,故不能宣言偷盜。如對是事持疑,君如
何能取他人之物?」於是由彼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七
--------------------------------------------------------------------------
小部經典九 一○八
足,然主稅大臣善守此法,可至彼處授與。」
彼等即往大臣之處請求。某日大臣坐於財政部入口計量王物中之稻。彼由未量
稻之堆中取稻作為標幟,洽於此時降雨,大臣數其標幟並謂:「已量之稻,已有此數。」
而將標幟之稻集起投擲於既已量終之稻堆上,急急走入財政部內。彼站立自思:「自
己究竟將標幟之稻量過而投於堆上,抑或尚未量過而投於堆上?」「若自己將彼稻投

379 入稻堆,無理增多王之持分,使稻之持主減少,而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
彼談及此事使聞曰:「以此理由,對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
於是使者等云:「君無盜心,不能宣言為偷盜。若君對是事持疑,然君如何能取
他人之物?」於是由彼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
門衛善守此法,彼可授與。」
於是彼等往門衛之處請求。某日,彼於關閉都城之門時間三度揚聲,然有一貧
男與自己之妹一同往森林採集樹枝樹葉歸來,彼聞聲牽引其妹急急奔來。門衛云﹕
「都城乃王所居汝不知耶?城門按時關閉汝不知耶?汝概為伴汝妻於森林中歡娛戀
情而來。」於是彼男云:「否,否,君知此非我妻,乃我之妹」。彼思﹕「予為無理之
事,以妹為妻,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謂:「以此理由,予對
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君等。」

380 於是使者等云:「君只為如是思故云,此事君不為破戒。因如是之事君對拘樓法
持疑,但並未故意云何虛言。」於是於彼之處亦為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
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娼婦善守此法,可於彼處請求授與。」
於是彼等往彼女處請求,彼女亦如前同樣拒絕。何以故?諸天之王帝釋,思欲
試見彼女之戒,為青年之姿而來,而與彼女以千金謂將再來,歸天上界後,三年之
間未至。彼女恐自己破戒,三年之間,由他男之手擔步羅(檳榔子)之物,均不敢
受,漸次生活貧困,彼女自思:「授予千金之人,三年之間未至,予之生活貧困,不
能豎立門戶,今往裁判官處言說,今後必須收費。」彼女往裁判所云:「閣下!三年
前付我資費之男,已否死去不得而知。今予不能生活,如之何為宜?」「三年未至,
汝將何為?今後可收取資金。」彼女得判決出裁判所時,一男積千金捧獻,彼女伸手
欲接受時,帝釋現姿。彼女云:「三年前與我千金之人前來,予不要君之金貨。」彼

381 女縮手,帝釋現本形如朝日之光輝,立於空中。都城之人等,全部集來,帝釋於大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九
--------------------------------------------------------------------------
小部經典九 一一○
眾當中曰:「予思見試此婦人,三年前與彼千金,守戒者必須如此婦人。」帝釋與忠
告後,與彼女住居滿以七寶,並謂:「今後勿得懈怠。」安慰彼女後,往天界而去。
以此理由,彼女云:「予得資金不取消費,向他男人索取資金而伸手,以此理由,對
予持戒不達十分。故予不能授與君等。」予以拒絕。
於是使者等云:「僅只伸手,不為破戒。貴女士之戒,可謂純潔。」於是由彼女
授戒,刻入黃金板上。
如是彼等將十一人之人等守戒之事,刻入黃金板,回歸捺多布囉,向迦陵訛王
捧獻其黃金之板,申述事情經過。王實踐拘樓法滿五戒,爾時迦陵訛國中降雨,解
消三怖,國家安泰豐饒。菩薩於生命有限之內,積布施等之福德,與其從者共滿天
國之願。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有者證預流果,有者
證一來果,有者證不還果,有者證阿羅漢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如次:
娼婦蓮花色女是 爾時門衛富樓那
王領管理迦旃延 主稅官為拘律陀
爾時長者舍利弗 阿菟樓陀為馭者
迦葉上座婆羅門 難陀賢者為副王
后妃羅喉羅之母 太妃乃是母摩耶
拘樓王即是菩薩 如斯本生應憶持
註 1 可與 Cariya.3,kurudhamma 參照。
2 此一句亦見於 Dhp.A.IV.P.88。
3 「啾鳴」原文為 kiriti 今譯作 kiliti。

Kritik dan saran,hubungi : cs@sariput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