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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本生經

Satapat­ta­jātaka (Ja 279)

[菩薩=盜賊]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半豆及盧 得迦所作之談話。此六人
群中,彌多羅與浮摩二人住於王舍城附近,阿濕貝與弗那婆須二人住於枳吒山近郊,
又半豆與盧呬得迦二人住於舍衛城郊外之祇園精舍。彼等攪亂依法決定之事項,友
人無論交情之厚薄,均鼓動生事,且謂:「諸友!君等出生之種姓人格,決不劣於彼
等,若君等捨棄自己執見,彼等將戰勝君等。」不使人捨執見,於是爭論、喧嘩、紛
議、異說生起。比丘等告此事於世尊,世尊為宣明此事,集諸比丘,並亦招集半豆
及盧呬得迦。佛問曰:「汝等比丘!汝等自己就某問題持有疑問,而勿使他人捨棄執
見,是真實耶?」答云:「確為真實,世尊!」佛云:「汝等比丘!汝等之行動,恰如
鶴之與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尸族某村之某家。達成年後,

388 不營耕作、商業等生計,率五百之盜賊,為彼等之首領,為打搶劫盜等生活。
爾時波羅奈有一財產家,彼貸與某田舍者千錢之金貨,於尚未返還前死去。爾
後,其妻亦患病,臥床將死,告其子曰:「愛兒!汝父貸與某人千錢之金未還而死,
予今若死,彼人將不與汝。在予息尚存之間,汝往彼人之處,索還貸金。」爾曰:「甚
善。」即往彼處取[貸]金時,彼母已死,因愛其子,再生為牝豺,彼於歸路等待其
子。
爾時,盜賊首領掠奪過路之人,彼與一隊共住於此路之上。彼牝豺於其兒到達
森林入口之時,彼牝豺再三遮路使停,意謂:「愛兒!不可入森林,彼處有盜賊,彼
等殺汝奪金錢。」其子不知自思:「此不吉之牝豺,遮我歸路。」執土塊與杖,追趕其
母進入森林。爾時有一鶴鳥見之:「此男掌中有千錢之金,可殺彼而奪其金。」乃鳴
第三章 森林品 一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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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九 一一八
叫向盜賊方向飛去,青年不知,思為:「鶴為瑞鳥,今我將繁榮。」於是合掌誦念:
「鳴善之神,鳴善之神。」
爾時,菩薩知此一切聲之意義,見到兩者之行,自思:「此牝豺為彼之母,是故
彼女意謂:『彼等欲殺汝奪金錢』,心恐而加以阻止。又此鶴為彼之敵,是故彼意:

389 『彼等殺之而奪其金』,彼如此宣叫。此子不知其意,願求彼之幸福,於是叱吒追趕
其母,認願其不幸之鶴為幸福之欲願者而合掌。此子實太愚蠢。」──實則諸菩薩為
是偉大之丈夫,然因取惡轉生之姿,奪他人之財物。據人云此為星宿之誤。
青年接近陷入盜賊之內,菩薩捕彼問曰:「汝何處之住民?」青年:「波羅奈之住
民。」菩薩:「欲往何處?」青年:「往某村取千錢之貸金。」菩薩:「然汝已得貸金
耶?」青年:「誠然已得。」菩薩:「汝奉何人之命而往?」青年:「首領!予父死母亦
罹病,母思:『予死將不得金』,遣予前往。」菩薩:「汝知汝母今之狀態耶?」青年:
「首領!予不知。」菩薩:「汝母於汝出發時已死,為憐其子,成為牝豺,恐汝被殺,
遮汝之路使停,然汝唬嚇追趕於彼;而此鶴乃汝之怨敵,彼欲殺汝奪金,向我方飛
進。汝為自己之愚昧,汝思希汝幸福之母為『希不幸者』,希汝不幸之鶴為『希幸福
者』。彼對汝等無少恩惠,而汝母乃汝之大恩人,汝其持金且去。」語畢遣青年而去。
結分 佛述此語後,為說此等之偈:
一 牝豺住森林 希子之幸福
向彼提警告 思為希不幸
希不幸之鶴 思為希幸福
路上之青年 彼思乃如是
二 如斯之人 今在此處
聞友忠言 則為曲解

390 三 無論何人稱讚己 如為怖畏而稱揚
彼思其人為友者 如此青年之於鶴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盜賊之首領實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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