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鶚本生經
Mahāukkusajātaka (Ja 486)
[菩薩═獅子]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友結 1 優婆塞所作之談話。彼實為舍
289 衛城中衰落家庭之子,彼遣友向良家之女求婚,但被問曰:「一旦有事,有無可以信
賴之朋友與伴侶?」答曰:「無有。」「如是先應交友。」彼依忠言相告,先與四守門人
為友,然後次第與警察官、司曆官、大臣等為友,更與將軍、副王相交往;而與彼
等一同來往後,與王亦交往;爾後與八十人大上座,特別是與阿難上座結交,最後
與如來亦為友。
第十四篇 一七三
--------------------------------------------------------------------------
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四
於是佛使彼歸依及安立於五戒,王亦與彼權力,於是友結之名為人所知。爾後
王與彼以大家,使舉行華燭之典禮,諸王及大眾皆有贈物。彼妻以王之贈物與副王,
而副王與將軍,如此之風習方法,使全市民均對彼傾心。至第七日,彼懇切恭敬招
十力者佛,以佛為主向五百人僧團行大布施,食事終了,聞佛之感謝言辭,夫妻共
同安立至預流果。
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談論:「諸位法友!友結優婆塞,信賴其妻,從彼女之言,與
一切之人結為友,由王得大 2 尊敬,與佛交往,夫妻均至安立於預流果。」佛出彼處
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
等比丘!彼因其女博大名聲,非自今始,前生彼為動物時,彼從女之言,與多動物
結交為友,免於子故之悲。」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邊地之住民數人,只為能得多數之肉,於
290 任何處皆設部落,彷徨於森林,殺鹿等取肉,來養妻子。距彼等之村不遠之處,有
大天然湖,池之南側一隻之雄鷹,西側雌鷹,北側獸王獅子,東側鳥王之鸚棲息於
四處。一方湖之中有一高堆(島)之處,棲息一龜。
爾時雄鷹向雌鷹求婚:「請為我妻。」於是雌鷹向彼云:「貴君有無友人?」「予無
友人,麗人!」雌鷹曰:「一旦危險之事或痛苦之事於我等發生時,須得能除彼拂彼
之伴侶。先請汝得友。」「予與何人為友耶?麗人!」「請與東側住之鶚王,北側之獅
子與湖中之龜為友。」彼容納彼女言,依如其言而行。於是彼等兩鳥同棲──於同
湖之一島上有佳蘭芭樹一株,四方亦為水所圍──彼等於其樹上築巢而棲。
自此以後,彼等生有二雛。彼等之羽,尚未生長完備時,某日之事,田舍人等
一日中於森林中巡迴奔跑,無何獲物:「予等不能空手歸家,須捕魚或龜。」進入湖
中向彼島而行。於佳蘭芭樹下寢處,為蚊等所嚙,為驅逐蚊等,旋鑽火磨木使之發
火起煙,煙霧上昇使鳥痛苦,鶵鳥鳴揚泣聲,田舍人聞之:「此鷹鶵之聲,起立預備
火炬,予等不能空腹就寢,食鳥肉後再為寢處。」於是燃火準備火炬。
雌鷹聞彼等之聲自思:「此等諸人欲食我等之雛,我等為拂除此種危險,須得友
291 人之救助,遣夫往鶚王之所。」於是雌鷹謂其夫曰:「君速往報知鶚王,予等之雛遭
遇危險。」遂唱第一之偈:
一 鄙人燃火炬 希欲食我子
第十四篇 一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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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六
我夫告朋友 眷屬再生者
雄鷹急往鶚王之住所,揚鳴聲使知自己之來,得許可入時,近前敬禮。鶚王問
曰:「緣何而來?」雄鷹被問,唱第二之偈:
二 鳥中之優鳥 鶚王!我來求庇護
卑鄙之獵人 希欲食我子
鶚王安慰雄鷹:「請勿恐怖。」唱第三之偈:
三 賢者交友朋 善惡時求幸
汝鷹!為汝行義利 當為盡義務
292 於是向彼問曰:「友!田舍人攀登樹耶?」「尚未登上,僅備火炬。」「如是君速
行,慰我女友,告予來事。」彼依言而行。
鶚王隨即翔往,於距佳蘭芭樹不遠處,下望田舍人正向上攀登。鶚王止於一樹
之頂,而於一田舍人攀登近巢時,彼使兩翼浸入湖水:口中銜水運來注於火炬之上,
使火炬消滅。田舍人等曰:「誓將食此鷹及雛。」於是由樹降下,再燃火炬攀登,又
被鶚王消滅。
如是行法,數度消滅火炬,已至夜半,鶚王非常疲困,下腹之皮已薄,眼呈赤
色。雌鷹見之向夫云:「君,鱷王非常疲困,為使彼暫休,請向龜王一談。」雄鷹問
彼女之言,先近鶚前,以偈告之云:
四 有憐憫心者 汝已盡義務
汝為尊貴人 已盡貴人事
應守自己身 勿使皆耗盡
我等可保雛 汝之命有限
鶚王聞雄鷹之言,作獅子吼唱第五之偈:
五 為汝力守護 身滅我不懼
我此為朋友 朋友所當為
善者之習慣 彼等棄生命
293 而第六之偈,為佛成等正覺者讚鶚王之德所唱:
六 卵生天翔鳥 實為最難業
夜半未來間 鶚為雛盡力
第十四篇 一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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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八
鷹云:「鶚王!暫時充分休息,友!」語畢往龜之所,龜起問曰:「友!為何事而
來?」雄鷹被問:「實有如是如是之危險,鶚王由初更直行奮鬥已疲,是故予來君所。」
於是唱第七之偈:
七 己依諸惡業 墜墮諸人欺
依友之憐愍 今尚得安立
我子蒙困厄 我來求庇護
水中之隱者 望求行義利
龜聞此,唱答之偈:
八 己身持財穀 賢者保朋友
鷹王!我行此義利 為汝盡義務
貴者為貴者 要在行義利
爾時龜之子寢睡於傍,彼聞父言,自思:「不可使予父疲勞,予當接受父之工作。」
於是唱第九之偈:
九 父!使爾坐安樂 子為父利行 3
294 為爾行義利 鷹雛可獲救
於是父以偈告子曰:
一○ 子!子為父利行 善人之慣習
我身長且大 當無害鷹雛
大龜如是言曰:「友勿恐,君請先行,予今立往。」龜送彼出後,降入水中,掘
集泥土,然後持往島處,以其泥消滅火種,臥於彼處。田舍人云:「我等食鷹雛何能
滿足,將此污穢之黑龜 4 翻轉殺之,彼可充分使我等飽食。」於是拔取蔓草,以蔓草
縛之。更脫自己纏身布條於各處捆縛,但均不能翻轉龜身,龜反曳引諸人前進,落
入深水之中。
彼等因對龜起貪慾,結果與龜一同落水,腹中滿吞污水,疲弊不堪,爬至岸上。
「前為一鶚,於夜半之前,使我等之火炬消滅;今為一龜使我等落入水中,吞水滿腹;
今當再製火種,待日初昇,燒此鷹雛而食。」於是又開始作火。
295 雌鷹聞彼等之言,曰︰「此等諸人,終將於某時食我等之雛而去。請往我等之友
人獅子之前求援。」雄鷹於瞬間即飛往獅子之所,雄鷹被問:「緣何於此時刻,格外
第十四篇 一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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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八○
前來?」於是告以事之始末,唱第十一偈:
一一 野獸 5 最雄者 人畜皆罕見
畏怖煩惱時 前求最勝者
子等受苦困 我來求庇獲
汝為我等王 使我得安樂
獅子聞此唱偈曰:
一二 鷹!為汝行義利 為汝誅眾敵
智者強慮深 努力保朋友
獅王如此唱後云:「汝行,安慰子等。」遣彼之後,獅子踏破寶玉色之水向前突
進。田舍人等見彼接近:「鶚先消滅我等之火炬,龜又奪去我等之布條,今次最後,
獅子將滅我等之命。」諸人為死之恐怖所擊,各處四散奔逃。
296 獅子來至樹之根元,不見何物,於是鶚、龜、與鷹近前為禮。獅子向彼等說友
情之功德:「以後不破友法,多事勤勉。」彼於教訓之後離去,彼等亦自歸住所。雌
鷹見自己之雛自想︰「賴朋友等之蔭,得保我等之子。」在此幸福之時,與雄鷹共同
續語,為宣示友法,唱次之六偈:
一三 汝能交友家多朋 汝交貴友齎幸福
如纏甲胄可碎矢 依友保子我等樂
一四 因朋得救援 我等不逃避
雛鳴心愉快 鳴應親鳥聲
一五 賢者得朋友 諸兒樂財畜
予與子夫共 團圓依友愍
一六 王者勇者為友者 友情圓滿得利益
博得名聲擅榮達 慾願多者現世樂
一七 友為赤貧人 夫!此亦應交際
汝見!我等依友愍 諸子得安全
一八 強力之勇者 鳥為造友垣
夫!如予之與汝 彼施如此惠
297 如此以六偈述友法之德,彼等諸友皆不犯友法,度此一生,從其業而死去。
第十四篇 一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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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八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彼依妻得安樂非自今始,前生既已得
安樂。」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彼時之雄鷹與雌鷹是此夫婦,子龜是羅喉羅,
大龜是目犍連,鶚王是舍利弗,獅子實即是我。」
註 1 友結,底本為 Mittagandhaka,今讀為 Mittabandhaka。
2 大,底本為 Maka,應為 Maha。
3 子為父利行,此句底本為 putto pitu Carat1 atthacariyam 今讀為 putto hi carati pitu
attha-cariyam。
4 污穢黑色,從底本之腳註加入 Kala 讀之。
5 野獸,底本為 Miga,應為 Miga。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友結 1 優婆塞所作之談話。彼實為舍
289 衛城中衰落家庭之子,彼遣友向良家之女求婚,但被問曰:「一旦有事,有無可以信
賴之朋友與伴侶?」答曰:「無有。」「如是先應交友。」彼依忠言相告,先與四守門人
為友,然後次第與警察官、司曆官、大臣等為友,更與將軍、副王相交往;而與彼
等一同來往後,與王亦交往;爾後與八十人大上座,特別是與阿難上座結交,最後
與如來亦為友。
第十四篇 一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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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四
於是佛使彼歸依及安立於五戒,王亦與彼權力,於是友結之名為人所知。爾後
王與彼以大家,使舉行華燭之典禮,諸王及大眾皆有贈物。彼妻以王之贈物與副王,
而副王與將軍,如此之風習方法,使全市民均對彼傾心。至第七日,彼懇切恭敬招
十力者佛,以佛為主向五百人僧團行大布施,食事終了,聞佛之感謝言辭,夫妻共
同安立至預流果。
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談論:「諸位法友!友結優婆塞,信賴其妻,從彼女之言,與
一切之人結為友,由王得大 2 尊敬,與佛交往,夫妻均至安立於預流果。」佛出彼處
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
等比丘!彼因其女博大名聲,非自今始,前生彼為動物時,彼從女之言,與多動物
結交為友,免於子故之悲。」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邊地之住民數人,只為能得多數之肉,於
290 任何處皆設部落,彷徨於森林,殺鹿等取肉,來養妻子。距彼等之村不遠之處,有
大天然湖,池之南側一隻之雄鷹,西側雌鷹,北側獸王獅子,東側鳥王之鸚棲息於
四處。一方湖之中有一高堆(島)之處,棲息一龜。
爾時雄鷹向雌鷹求婚:「請為我妻。」於是雌鷹向彼云:「貴君有無友人?」「予無
友人,麗人!」雌鷹曰:「一旦危險之事或痛苦之事於我等發生時,須得能除彼拂彼
之伴侶。先請汝得友。」「予與何人為友耶?麗人!」「請與東側住之鶚王,北側之獅
子與湖中之龜為友。」彼容納彼女言,依如其言而行。於是彼等兩鳥同棲──於同
湖之一島上有佳蘭芭樹一株,四方亦為水所圍──彼等於其樹上築巢而棲。
自此以後,彼等生有二雛。彼等之羽,尚未生長完備時,某日之事,田舍人等
一日中於森林中巡迴奔跑,無何獲物:「予等不能空手歸家,須捕魚或龜。」進入湖
中向彼島而行。於佳蘭芭樹下寢處,為蚊等所嚙,為驅逐蚊等,旋鑽火磨木使之發
火起煙,煙霧上昇使鳥痛苦,鶵鳥鳴揚泣聲,田舍人聞之:「此鷹鶵之聲,起立預備
火炬,予等不能空腹就寢,食鳥肉後再為寢處。」於是燃火準備火炬。
雌鷹聞彼等之聲自思:「此等諸人欲食我等之雛,我等為拂除此種危險,須得友
291 人之救助,遣夫往鶚王之所。」於是雌鷹謂其夫曰:「君速往報知鶚王,予等之雛遭
遇危險。」遂唱第一之偈:
一 鄙人燃火炬 希欲食我子
第十四篇 一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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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六
我夫告朋友 眷屬再生者
雄鷹急往鶚王之住所,揚鳴聲使知自己之來,得許可入時,近前敬禮。鶚王問
曰:「緣何而來?」雄鷹被問,唱第二之偈:
二 鳥中之優鳥 鶚王!我來求庇護
卑鄙之獵人 希欲食我子
鶚王安慰雄鷹:「請勿恐怖。」唱第三之偈:
三 賢者交友朋 善惡時求幸
汝鷹!為汝行義利 當為盡義務
292 於是向彼問曰:「友!田舍人攀登樹耶?」「尚未登上,僅備火炬。」「如是君速
行,慰我女友,告予來事。」彼依言而行。
鶚王隨即翔往,於距佳蘭芭樹不遠處,下望田舍人正向上攀登。鶚王止於一樹
之頂,而於一田舍人攀登近巢時,彼使兩翼浸入湖水:口中銜水運來注於火炬之上,
使火炬消滅。田舍人等曰:「誓將食此鷹及雛。」於是由樹降下,再燃火炬攀登,又
被鶚王消滅。
如是行法,數度消滅火炬,已至夜半,鶚王非常疲困,下腹之皮已薄,眼呈赤
色。雌鷹見之向夫云:「君,鱷王非常疲困,為使彼暫休,請向龜王一談。」雄鷹問
彼女之言,先近鶚前,以偈告之云:
四 有憐憫心者 汝已盡義務
汝為尊貴人 已盡貴人事
應守自己身 勿使皆耗盡
我等可保雛 汝之命有限
鶚王聞雄鷹之言,作獅子吼唱第五之偈:
五 為汝力守護 身滅我不懼
我此為朋友 朋友所當為
善者之習慣 彼等棄生命
293 而第六之偈,為佛成等正覺者讚鶚王之德所唱:
六 卵生天翔鳥 實為最難業
夜半未來間 鶚為雛盡力
第十四篇 一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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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七八
鷹云:「鶚王!暫時充分休息,友!」語畢往龜之所,龜起問曰:「友!為何事而
來?」雄鷹被問:「實有如是如是之危險,鶚王由初更直行奮鬥已疲,是故予來君所。」
於是唱第七之偈:
七 己依諸惡業 墜墮諸人欺
依友之憐愍 今尚得安立
我子蒙困厄 我來求庇護
水中之隱者 望求行義利
龜聞此,唱答之偈:
八 己身持財穀 賢者保朋友
鷹王!我行此義利 為汝盡義務
貴者為貴者 要在行義利
爾時龜之子寢睡於傍,彼聞父言,自思:「不可使予父疲勞,予當接受父之工作。」
於是唱第九之偈:
九 父!使爾坐安樂 子為父利行 3
294 為爾行義利 鷹雛可獲救
於是父以偈告子曰:
一○ 子!子為父利行 善人之慣習
我身長且大 當無害鷹雛
大龜如是言曰:「友勿恐,君請先行,予今立往。」龜送彼出後,降入水中,掘
集泥土,然後持往島處,以其泥消滅火種,臥於彼處。田舍人云:「我等食鷹雛何能
滿足,將此污穢之黑龜 4 翻轉殺之,彼可充分使我等飽食。」於是拔取蔓草,以蔓草
縛之。更脫自己纏身布條於各處捆縛,但均不能翻轉龜身,龜反曳引諸人前進,落
入深水之中。
彼等因對龜起貪慾,結果與龜一同落水,腹中滿吞污水,疲弊不堪,爬至岸上。
「前為一鶚,於夜半之前,使我等之火炬消滅;今為一龜使我等落入水中,吞水滿腹;
今當再製火種,待日初昇,燒此鷹雛而食。」於是又開始作火。
295 雌鷹聞彼等之言,曰︰「此等諸人,終將於某時食我等之雛而去。請往我等之友
人獅子之前求援。」雄鷹於瞬間即飛往獅子之所,雄鷹被問:「緣何於此時刻,格外
第十四篇 一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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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八○
前來?」於是告以事之始末,唱第十一偈:
一一 野獸 5 最雄者 人畜皆罕見
畏怖煩惱時 前求最勝者
子等受苦困 我來求庇獲
汝為我等王 使我得安樂
獅子聞此唱偈曰:
一二 鷹!為汝行義利 為汝誅眾敵
智者強慮深 努力保朋友
獅王如此唱後云:「汝行,安慰子等。」遣彼之後,獅子踏破寶玉色之水向前突
進。田舍人等見彼接近:「鶚先消滅我等之火炬,龜又奪去我等之布條,今次最後,
獅子將滅我等之命。」諸人為死之恐怖所擊,各處四散奔逃。
296 獅子來至樹之根元,不見何物,於是鶚、龜、與鷹近前為禮。獅子向彼等說友
情之功德:「以後不破友法,多事勤勉。」彼於教訓之後離去,彼等亦自歸住所。雌
鷹見自己之雛自想︰「賴朋友等之蔭,得保我等之子。」在此幸福之時,與雄鷹共同
續語,為宣示友法,唱次之六偈:
一三 汝能交友家多朋 汝交貴友齎幸福
如纏甲胄可碎矢 依友保子我等樂
一四 因朋得救援 我等不逃避
雛鳴心愉快 鳴應親鳥聲
一五 賢者得朋友 諸兒樂財畜
予與子夫共 團圓依友愍
一六 王者勇者為友者 友情圓滿得利益
博得名聲擅榮達 慾願多者現世樂
一七 友為赤貧人 夫!此亦應交際
汝見!我等依友愍 諸子得安全
一八 強力之勇者 鳥為造友垣
夫!如予之與汝 彼施如此惠
297 如此以六偈述友法之德,彼等諸友皆不犯友法,度此一生,從其業而死去。
第十四篇 一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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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經典十二 一八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彼依妻得安樂非自今始,前生既已得
安樂。」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彼時之雄鷹與雌鷹是此夫婦,子龜是羅喉羅,
大龜是目犍連,鶚王是舍利弗,獅子實即是我。」
註 1 友結,底本為 Mittagandhaka,今讀為 Mittabandhaka。
2 大,底本為 Maka,應為 Maha。
3 子為父利行,此句底本為 putto pitu Carat1 atthacariyam 今讀為 putto hi carati pitu
attha-cariyam。
4 污穢黑色,從底本之腳註加入 Kala 讀之。
5 野獸,底本為 Miga,應為 M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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