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iputta | Suttapitaka | 三鳥本生經 Sariputta

三鳥本生經

Tesakuṇajātaka (Ja 521)

[菩薩═鳥]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向拘薩羅王訓誡所作之談話。佛向前來聽
聞佛法之王言:「大王!王者須正當治國,何以故?王不正時,官吏等亦必不正。」
佛如第四篇中所述之訓誡,語以蹈邪路與不蹈邪路之禍福,詳述其他由諸欲而起之
禍患,比喻為如夢如幻。佛言:「大王!彼等(諸人)
死不能緩和 亦不受賄賂
戰士無能勝 諸人皆必死
彼等旅遊他世界時,除依自己所作善業之外,別無所賴。是故奉事劣者,確應
捨去;勿為善評,而行放逸,宜勤正而治國。昔日諸王,於佛未出世時,尚能守賢

第十七篇 一
--------------------------------------------------------------------------
小部經典十四 二
人等之訓,正當治國,死後昇至天都。」佛應王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之梵與王,因無後嗣,乞願亦未生男與女。某日,王率多

110 數從者往苑中,晝間於王苑遊戲後,在沙羅樹下展設寢床,王暫睡眠後醒來,忽仰
望見沙羅樹上鳥巢,起念欲得,王喚從者一人云:「汝登此樹,觀察巢中存有何物?」
從者登樹,見巢中有三卵,向王稟告。王云:「仔細經心,不可破壞。」王於小箱中
敷以綿屑,囑從者曰:「將卵放入箱中,安靜降下。」從者取卵降下,王接受小箱,
問大臣等曰:「此為何鳥之卵?」彼等答曰:「予等不知,應向獵師詢問。」王呼問獵
師等,獵師等稟曰:「大王!一為梟鳥之卵,一為九官鳥之卵,一為鸚鵡之卵。」「何
故一巢之中而有三種鳥卵?」獵師等:「大王!時逢巧合產下,如無故障,則不腐壞。」
王喜自思:「以此為予之子。」於是將三卵分別託交三位大臣,云:「以此為予之子,
汝等善為育之,孵出時告我。」彼等均慎重守護。
最初梟鳥孵出,大臣呼一獵師至,問曰:「汝觀此為雌抑為雄?」獵師觀察後答
云:「此為雄鳥。」大臣往王前告曰:「大王!陛下生有一子。]王喜,與彼諸多財物。
王云:「汝善育子,吾子命名為尾施縛多羅。」大臣依王所言而返。
其後又逾數日,九官鳥之卵孵出,大臣亦請獵師觀察,彼聞知為雌烏,往王前

111 稟告:「大王!陛下生有一女。」王喜,與彼財物云:「汝善育予女,吾女之名為昆達
利妮。」大臣亦依言而返。又過數日,鸚鵡之卵孵出,大臣亦請獵師觀察,獵師答:
「此為一雄鳥。」大臣往王前稟告:「大王!陛下生有一子。」王喜與以財物。「汝為予
子作大行列舉行慶典,為吾子命名為將布迦。」大臣返家,依言而行。
此三隻鳥,於三人大臣之家,由王子看護者之手扶育成長,王亦時時呼鳥等為
「予子!予女!」然大臣等相互嘲笑:「請觀王之所為,對畜生稱為『予之子女』,而
巡迴奔走。」王自思:「此等大臣,不知予之子女等有如何之智慧,予將使彼等完全
明了。」
於是遣一大臣往尾施縛多羅之前,問彼:「貴君之父思欲對君有所詢問,何時前
來為宜?」大臣奉命前往,向尾施縛多羅敬禮,告知王之用意。尾施縛多羅呼養育自
己之大臣至,問曰:「父王對予欲有詢問,如父王至此,須表敬意。」更又問曰:「父
王何時來此為宜?」大臣云:「自今之第七日。」尾施縛多羅聞此向使者云:「請轉告
父王,自今之第七日。」於是遣返使者。彼歸向王報告,王於第七日向都中擊大鼓巡
第十七篇 三
--------------------------------------------------------------------------
小部經典十四 四
迴布告,往其子之住處。尾施縛多羅向王表誠篤之敬意,王於尾施縛多羅鳥之家進
食,受大饗宴。王歸返己之住處,於宮廷建立一大型臨時小屋,向都中巡迴擊大鼓

112 布告,而於美飾之臨時小屋中,由多數之從者圍繞而坐。王向大臣之前云:「引導尾
施縛多羅前來。」大臣引導尾施縛多羅止著於黃金椅上。鳥落於父王胸前,與父王戲
耍,然後又歸止於椅上。爾時王於眾多人等中間,向鳥詢問王道,唱第一之偈:
一 尾施縛多羅 我今詢問汝
鳥!因汝有吉瑞 欲為行政者
如何為勤行 始能成勝者
尾施縛多羅聞此,不答王之詢問,先責王之怠慢,唱第二之偈:
二 領有波羅奈 懶惰父堪薩
問吾精勤兒 為時實已遲
彼以此偈責王後云:「大王!王者應守三種真理,正當治國。」彼述王道,唱次
之諸偈:
三 虛言與憤怒 嗤笑先排除
而後力勤行 王!此即謂之道
四 父!昔曾為邪行 悔過不置疑
欲念與瞋恚 爾後勿再為
五 王者若懶惰 此為王者苦
國土與財寶 一總至滅亡
六 父!室利吉祥天 1 被問答斯言
雄起奮精進 我喜無妒人

113 七 心邪嫉妒深 害人為業果
幸福車輪碎 惡運之神喜
八 汝皆對一切 心中存溫順
所有世間人 皆應守此法
王!拂去不運道 好運為依所
九 汝為迦尸王疊 2 多受幸運惠
國富日增長 勇氣滿胸膛
第十七篇 五
--------------------------------------------------------------------------
小部經典十四 六
敵者總根絕 實為偉大人
一○ 帝釋生類主 努力不怠惰
勇往為善事 常具警戒眼
一一 梵天乾闍婆 諸天常隨伴
如是共生者 3 努力行精進
一二 父!精勤避非難 汝應為勤行
努力為精勵 怠惰不得樂
一三 汝有精勤道 應以此為誡
安樂可得友 足使敵人苦

115 尾施縛多羅鳥如是以一偈責王之放逸,以十一偈說述王道之時,對王之詢問,
如佛之善巧回答,使諸多人等,心中驚嘆,幾百次揚聲喝采。王心甚喜,呼大臣等
云:「汝大臣等!有關予子尾施縛多羅如此善巧回答,應如何賜與?」「大王!宜為大
軍師。」「如此,予與彼大軍師之地位。」尾施縛多羅遂即就職,彼自此以來,就大軍
師之地位,代行父王之事務。
尾施縛多羅問答終。

ll6 又王於數日後,如上述之情況,遣使往昆達利妮之前,第七日往其處,歸來後
仍坐於臨時小屋當中,召喚昆達利妮前來。昆達利妮止住於黃金椅上時,王詢問王
道,唱偈曰:
一四 昆達利妮!王者之親族 思汝善得答
我問行政道 欲為行政者
如何為勤行 始能成勝者
昆達利妮如是由王詢問王道時,彼女云:「父王思欲試予。」「試吾女將有何語可
言?」「予對貴君之王道全部,唯有二句之言說奉告。」於是唱次之諸偈:
一五 父!道唯二句盡 皆存於其中
得其未得者 既得應守之
一六 父!應善知大臣 賢而熟於義
不詐不博奕 斷酒不起害
-七 父!汝與汝所有 應守財寶事
第十七篇 七
--------------------------------------------------------------------------
小部經典十四 八
御者愛其車 如彼勤掌握
一八 愛護內部人 蓄財與借財
自心善調處 勿依賴他人
一九 入出應自知 自知為不為
當罰於處罰 足賞於賞與
二○ 一國之王者 利教自國民
不法之從臣 勿使財亡國
二一 事務不急行 或又不使行
急促為行事 愚者至後悔
二二 不得其所者 汝勿強憤怒
如欲強憤怒 失身分者多
二三 父!我為王者計 非利勿勞力
於汝之國土 乃至國財寶
女兒或男兒 勿使墮苦趣
二四 王者無怖畏 惟知追諸欲
一總失財寶 此為王者苦
二五 今正應為善 斷酒勿為害
王!為一有德者 無德墮地獄

120 昆達利妮亦如是以十一偈說法,王甚喜悅,呼大臣等問曰:「汝等大臣!有關予
女昆達利妮如是回答,應對彼女如何賜與?」「宜使為財政大臣。」王云:「如是,予
與彼女財政大臣之地位。」昆達利妮就職,由是以來,彼女就財政大臣之地位,代父
王執行事務。
昆達利妮問答終。
又經數日之後,王復遣使,如上述之狀,往智慧者將布迦之前,於第七日往其
前,受莊嚴之饗宴。王歸來,仍然坐於臨時小屋之中央,使將布迦智慧者止於鏤刻
黃金之椅上,用頭頂戴而來。將布迦智慧者止於父王之膝上戲耍,然後歸止於黃金
之椅上,爾時,王向彼詢問而唱偈曰:
二六 予問哥西亞[尾珊多羅之姓] 昆達利妮同
第十七篇 九
--------------------------------------------------------------------------
小部經典十四 一○
將布迦!汝於諸力中 語其最上者
如是王詢問大士之際,乃以與其他二者詢問不同,用特別之方法詢問。爾時智
慧者向王伸手如載千金袋之重:「大王!請注意聽聞。」於是向王說法:
二七 世間偉大人 彼有五種力
此處有腕力 是謂劣之力
長壽有財力 第二位之力
二八 長壽者!大臣有之力 第三位之力
高貴家世力 無疑第四位
此之所有者 賢者皆得之

121 二九 智慧力第一 諸力最上力
具備智慧力 賢者得利益
三○ 豐優之土地 愚者暴力取
他者以道得 不為人所忌
三一 生為貴王族 得位智慧劣
迦尸王!全土諸人民 無與共生者
三二 智慧定見聞 令名增讚辭
具有智慧人 苦中尚得樂
三三 不好聞正知 不近多聞士
不知正知者 誰能得智慧
三四 知法知差別 應起時精進
行事隨其時 是人榮業果
三五 不慣於精進 亦無精進行
厭於為事者 利益不善熟
三六 專心行內觀 具有精進行
為事不厭者 善熟長利益
三七 專心應為事 守護積得物
父!汝應為此行 勿陷於怠業
愚因怠業倒 宛如葦造家

第十七篇 一一
--------------------------------------------------------------------------
小部經典十四 一二

123 如是菩薩僅就此點,讚揚五力,舉智慧之力,其言如擊打月輪之鏗鳴。今以十
偈忠告王:
三八 王!應行正法 王!如對父母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三九 王!應行正法 王!如對妻子
行茲法者 將生天界
四○ 王!應行正法 王!如對朋友
行茲法者 將生天界
四一 王!應行正法 王!車乘軍兵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二 王!應行正法 王!山村大邑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三 王!應行正法 王!國土州縣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四 王!應行正法 王!沙門梵志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五 王!應行正法 王!獸類鳥類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六 王!應行正法 積法齎樂
行茲法者 將昇天界
四七 王!應行正法 帝釋諸天
梵天與共 積法昇天
王!應行正法 切勿等閑

124 如是誦十法行偈,更與忠告,唱最後之偈:
四八 茲汝有勤道 應以此為誡
接近智善者 同己成滿行
如是,大士如天河之奔流,如佛之善巧說法,諸多人等,表大敬意,報以千度

125 稱讚之喝采。王大喜悅,呼大臣等問曰:「汝諸大臣!持有嫩閻浮果之嘴如予子將布
第十七篇 一三
--------------------------------------------------------------------------
小部經典十四 一四
迦智慧者,就彼如此之言,應如何賜與?」「大王!宜賜與將軍之地位。」王云:「如
是與彼以將軍之地位。」 於是將布迦就職。彼由此以來,就將軍之地位,代行父王之
事務。
三鳥受極大之敬意,三鳥共說事相理相之訓,王守大士之訓,行布施及其他善
業,死後得昇於天上。大臣等為王之葬式後,向鳥告曰:「我君將布迦鳥陛下!大王
之大傘 4 應張置於貴君之頭上。」 大士云:「王國於予,實無必要,君等請努力治國。」
使諸多人等遵守戒法,更將裁判法刻於金板之上:「請依此以行裁判」,言畢入於森
林而去。彼之教法有四千年之效力。
結分 佛對王訓誡如此之說法,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昆達
利妮是蓮華色,尾施縛多羅是舍利弗,將布迦鳥即是我。」
註 1 室利天(Siri)吉祥天(Lakkhi)皆為幸運之女神。前者司豪奢(Parivara),後者司智
慧(Panna)。
2 迦尸王(Kasipati),梵與王之居波羅奈,為迦尸民族之首都,故稱王為迦尸王。
3 共生者(Sanjirea)。
4 大傘,即王位之意。

Kritik dan saran,hubungi : cs@sariput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