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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見證經

Sakkhibhabba Sutta (AN 6.71)

「比丘們!具備六法的比丘,當有處的存在時,不論在哪裡,他都不能夠達到見證,哪六個呢?比丘們!這裡,比丘不如實了知:『這些是退分法。』不如實了知:『這些是住分法。』不如實了知:『這些是殊勝分法。』不如實了知:『這些是洞察分法。』他是不恭敬作者,他是不適當作者,比丘們!具備這六法的比丘,當有處的存在時,不論在哪裡,他都不能夠達到見證。

比丘們!具備六法的比丘,當有處的存在時,不論在哪裡,他都能夠達到見證,哪六個呢?比丘們!這裡,比丘如實了知:『這些是退分法。』如實了知:『這些是住分法。』如實了知:『這些是殊勝分法。』如實了知:『這些是洞察分法。』他是恭敬作者,他是適當作者,比丘們!具備這六法的比丘,當有處的存在時,不論在哪裡,他都能夠達到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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